关于组织开展校级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沃崇娜发布时间:2022-12-07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为提升课程项目建设质量积极培育课程改革成果,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校级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1年立项的课程思政改革试点课程建设项目、校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程序

1.课程负责人在浙江工业大学络教学平台上传中期检查材料,包括:(1)浙江工业大学课程建设项目年度(中期)检查表(附件2);(2支撑材料。

教师上传截止时间:20221220

2.课程所在学院络教学平台对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学院审核的,由学校教务处组织中期检查

学院将已达到中期检查要求的项目江工业大学课程建设项目年度(中期)检查表1份,纸质稿交至教务处教学科(联系人沃崇娜88320047,朝晖校区东科教南102)。      

学院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1225

3. 学校组织检查后公布中期检查结果

(三)中期检查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课程建设项目的进展,务必通知到课程负责人本人。课程负责人应认真研读课程项目建设要求组织课程团队对照建设方案与建设目标,认真检查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建设经费使用情况

2.课程后续建设经费根据检查情况划拨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将中止建设计划并取消建设资格。

二、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20年立项的课程思政改革试点课程建设项目校一流本科课程培育项目以及2019年立项的还未通过验收的课程思政改革试点课程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1.课程负责人在浙江工业大学络教学平台上传结题验收材料,包括:(1)浙江工业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结题表(附件3);(2)项目总结报告,1万字以上;(3)项目验收支撑材料。

教师上传截止时间:20221220

2.课程所在学院络教学平台对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学院审核的,由学校教务处组织验收。

学院将已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浙江工业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结题表1份,纸质稿交至教务处教学科(联系人沃崇娜88320047,朝晖校区东科教南102)。      

学院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1225

3.学校组织验收后发文公布结题验收结果。

4.学校将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浙工大发[2018]35号),对按时结题的项目予以奖励。

5.2020年立项的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填报《浙江工业大学课程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4申请延期,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备案表》由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学院盖章后,请于1225日之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科。2019年立项的课程思政项目延期的及未通过的,此次一同参与结题验收,如本次不结题或结题不通过将发文予以终止,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再申报各级课程建设项

(三)验收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课程建设项目的进展,务必通知到课程负责人本人。

2.对于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将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将终止项目。

3.立项时的所属院系与现在不一致的,由课程负责人现所在单位跟进结题验收工作。

 

附件1:校级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项目清单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课程建设项目年度(中期)检查表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课程建设项目结题表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课程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