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业绩考核奖励经费是学校对学院每年进行本科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评价后的专项奖励。为进一步确保本科教学中心地位,规范和加强教学业绩考核奖励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 使用范围
本科教学业绩考核奖励经费使用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一)专业建设
用于各级各类重点专业建设、新增专业建设、专业认证或评估的经费,及其它专业建设经费。
(二)课程建设
用于各类精品、优秀课程(群)、网络课程、双语教学课程、通识教育课程、新生研讨课等课程建设经费,以及课堂教学改革费用。
(三)教材建设
用于各级各类纸质教材和电子教材建设,教材出版资助等。
(四)各类竞赛与学生创新教育
用于创新基地活动(学生学术讲座、沙龙、科技竞赛、课外学术研究及科技作品等)各种费用。
(五)教学基层组织建设
用于各类教学基层组织(教研室、教学团队、系等)建设相关费用,包括教学研讨、教学讲座、教学调研等。
(六)本科教学工程与教学研究
用于各级教学建设项目学院配套,项目自筹等。
(七)实验及实践实习
在确保原有生均实验、实习经费前提下,可用于实验、实践、实习等方面开支。亦可用于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方面的费用。
二、经费管理
(一)奖励经费实行预算控制管理
各学院每年在奖励经费额度范围内,分管教学副院长根据教学工作计划编报教学业绩考核奖励经费使用预算,支出范围与类别限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各类竞赛与学生创新教育、教学基层组织建设、本科教学工程与教学研究、实验及实践实习等七大方面。预算须经学院院务会议审核,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报教务处备案。预算一经审定,用款计划不得随意变动。
(二)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本科教学业绩考核奖励经费实行专项账户管理,专款专用。每个学院单独建立教学业绩考核奖励经费本,不纳入学院自主理财经费本。经费审批权限与使用按校计财处相关文件执行。
(三) 经费使用评估
教务处每年将定期检查教学业绩考核奖励经费使用落实情况,对使用落实不到位的学院,学校将提出整改意见。
三、本办法由发文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