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度
学院本科教学业绩考核的通知
学校各学院(部) :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业绩考核相关文件精神,为推进落实加强教学工作的各项措施,更好地反映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况,现就做好2021年度学院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度考核对象为化学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药学院、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环境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理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设计与建筑学院、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军训部。
二、考核内容
学院(部)本科教学过程中所取得的业绩,包括教学保障、教师队伍、教学建设与改革、开放教学、教学监控、教学质量和特色创新等七个方面进行。
三、工作要求
2021年学院(部)教学业绩相关数据的统计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各学院(部)要实事求是填报状态数据及撰写相关定性材料。对于填报数据不实的,将视情扣分。如发现有严重弄虚作假的,该项指标不得分。
本次数据填报使用“教育教学监测与保障软件”(登录网址http:// www.jxpg.zjut.edu.cn)。请各学院(部)安排专人登录系统填报,系统填报时间:2022年1月6日-1月7日。
联系人:赖道远,联系电话:0571-88320462,电子邮箱:zgdpgb@zjut.edu.cn。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2021年度).docx
教务处、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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