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通知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文件精神,通过汇聚企业资源,以企业立项、企业资助等形式,支持高校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推进高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建设、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的项目。
二、申报事宜
请有意向申报者,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看《【高校申报必读】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间节点进行申报。
三、项目认定
当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经学校组织验收结题项目报送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认定不超过20%的项目作为“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同时在认定为“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遴选后不超过50%的优秀项目推荐至教育部。教育部根据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的优秀项目,组织开展认定并公布“教育部优秀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其余项目认定为校级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
四、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企业资金、设备和师资等协同育人资源。
联系人:戴圣游,88320538
地址:教务处实践科(朝晖校区东科教楼南101室)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