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知朔发布时间:2025-04-0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需要,提升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培养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文件(学位〔201920号)、《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学位〔20224号)和《浙江工业大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202316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5年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所依托的两个专业原则上为“双万”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且分属两个不同的学科门类,两个专业所依托的学科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项目设置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应结合本校人才培养的定位、专业特色优势以及办学条件,进行充分的论证。

鼓励“四新”重点领域相关专业,结合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相关要求,充分调研、主动谋划、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二、申报程序

1.需求调研。申请专业应充分调研社会需求,根据需求确定新设项目必要性和培养规模,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在课程体系、考核方式、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应充分体现两个专业的核心培养要求,体现跨学科、复合型、创新性、高质量等特点,形成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2.项目论证。两个专业所在学院应互相协商,并邀请专家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通过论证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培养方案和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应分别提交两个学院的教学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

3.校内审议及材料上报。教务处组织校内审议后报学校党委会审定,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7 月底前学校将审议通过的项目上报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审批。

三、材料报送

请第一专业所在学院统一将《浙江工业大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附件2)、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与培养方案(附件3)和其他相关资料(如教学委员会与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等wordPDF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及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于515日前发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88320059

E-mailjxyj@zjut.edu.cn


附件:

1.浙江工业大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2.浙江工业大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

3.浙江工业大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模版)

4.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基本信息表

 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