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省教书育人杰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授予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能够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和示范作用。
2.此次申报的成果奖应具备下列条件:省内首创;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力;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申报的成果必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能够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好,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3.支持鼓励高校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教育强国规划纲要、契合国家战略和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四新”建设、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现代产业学院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成果申报。
4.鼓励教学一线教师积极申报,并优先支持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
5.对于已获得过历次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 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得再次申报。
6.本次教学成果奖须基于已有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具体包括:2025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出来的特等奖、一等奖成果;2021年、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出来的特等奖、一等奖成果。
二、推荐名额和申报要求
1.学校择优推荐25项参加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其中申报省级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奖项总数不超过总推荐数的50%,省奖推荐等级和推荐序号依据校内评审排序确定。本次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单列。
2.为加快实施“双一流196工程”,支持登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建设,为下一轮“双一流”遴选和教育部学科评估培育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申报限额内给予省登峰学科2项、省优势特色学科1项的专项指标。
3.推荐现任校领导(以申报时间为准)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的成果不得超过推荐总数的30%。
4.本次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第一完成人原则上维持不变。
5.每位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限报1项,每项教学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10人。
三、相关工作安排
1.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及推荐结果经学校教学委员会通过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内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行上报。
2.获学校推荐参评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须在申报系统(https://jxcg.zjooc.cn)中提交申报材料,并按教育厅要求提交纸质材料。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5月5日-20日,网上申报材料应与上报教育厅纸质材料一致。具体事宜后续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
(一)本科教育类:
获学校推荐参评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于2025年4月30日前向教务处报送以下申报材料:
1.《202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以及5000字内的教学成果总结(电子版正文内容请用宋体小四号、纸质材料1份),严格按照《202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表说明(附件2)如实、全面填写。
2.电子版成果总结,内容须和纸质总结一致,但不得出现成果完成人和成果完成单位的名称,可用××代替,word格式上报,以成果名称命名。
3.《202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材料1份)。
(二)研究生教育类:
请2021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于2025年4月21日前报送以下申报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以及5000字内的成果总结(纸质材料一式5份)。
2.成果相关支撑材料(成果报告、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材料等)1份,可提交pdf格式电子版(纸质版暂不提交),需列出支撑材料目录。
学校已启动2025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本次评选出来的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将与2021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综合评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教务处联系人:陈知朔(办公地点:朝晖校区东科教南103室;电话:88320059;邮箱:jxyj@zjut.edu.cn)
研究生院联系人:姜莹莹(办公地点:朝晖校区东科教南202室;电话:88320348;邮箱:yjspy@zjut.edu.cn)
附件:1. 2025 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 2025 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表说明
3. 2025 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