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各学院务必认真抓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工作。现将2025届本科生毕业答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毕业答辩时间安排:6月13日(第16教学周周五)前完成。各学院需在5月20日前将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成员(参加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成员中应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名单及答辩时间、地点、分组情况报教务处实践科。提前答辩的学院需要在答辩前将答辩时间安排表报教务处。学院教学督导组要积极配合学院做好答辩工作。
2. 做好毕业论文(设计)互检工作。5月3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正文撰写。第十五教学周(6月2日-6日),学校将组织各学院开展互检工作,方案见附件。
3.各学院要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工作。6月6日前由学院组织并完成本院学生毕业论文的首次检测;学生上传到系统进行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与本人实际作品一致,否则取消答辩资格。一般情况下,参加毕业答辩的正文,要求检测“总文字复制比”≤20%;若首次检测≥50%,取消小组答辩资格;若首次检测>20%的须进行论文修改,并进行复检,达到要求后方可申请答辩;复检仍>20%,不予以答辩;申请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为优秀的,要求检测“总文字复制比”≤15%。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对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检测要求。
4.学院在答辩前完成质量自检工作,形式上可校外送审或院内组织自查,相应办法报教务处备案。
5.各学院要按照学校有关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做好答辩资格审查、答辩过程管理,严格执行“评阅人”制度和成绩评定有关要求(优秀≤15%,良好≤45%,中等≥30%,及格和不及格≥8%,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初评为“优秀”或“不及格”的学生,必须进行大组答辩)。答辩结束后,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资料按要求存档、备查。
6.各学院要督促指导教师认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严把质量关;若在上级部门和学校的相关抽检中,被评议专家评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或“不及格”,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作为教学管理事故论处。
请各学院务必于6月16日前将成绩上传,并认真做好毕业环节工作总结,于放假前将总结发送至邮箱wangjj@zjut.edu.cn。
教务处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