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浙教函〔2021〕47号)要求,为提升课程思政教学项目质量,积极培育课程思政改革成果,推动“课程思政、专业思政、教师思政”一体化建设,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立项的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程序
1.课程负责人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络教学平台上传中期检查材料,包括:
(1)《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word格式,上传至中期材料栏);
(2)《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签字盖章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佐证材料栏);
(3)支撑材料(上传至佐证材料栏)。
教师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
2.项目所在学院在网络教学平台对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学院审核的,由学校教务处组织检查。
学院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3月17日
联系人: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沃崇娜,88320047
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毛珣,88320239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陶宏,88320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