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度优秀本科生实习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戴圣游发布时间:2024-01-05浏览次数:363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第九届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关于全面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调动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本科实习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优秀本科生实习指导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年度指导本科学生实习且列入教育部“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中的指导教师。

二、评选标准

1.对实习指导工作认真负责,指导学生完成实习任务的同时还能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实习期间无事故发生。

2.认真履行学校的实习教学工作规范,按照实习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安排实习过程中的各个教学环节,全程跟队进行实习指导或通过实习管理云服务平台对学生进行过程化管理,各项实习教学文件填写真实、齐全、规范,批改认真,实习教学效果优良。

3.积极开展实习教学改革和实习基地建设,大力推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

4.实习数据在校友邦或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上有完整信息(学生提交的日志、实习报告、指导老师的批阅记录、实习计划、实习教学大纲、教育部平台上完整的实习数据等可用截图作为佐证材料附推荐表后面)。

三、评选程序

各学院组织实习指导教师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本科生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见附件1),并按规定名额(见附件2)向学校推荐,于2024118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本科生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和汇总表(见附件3)纸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实践科(东科教楼南101室,88320538sjk@zjut.edu.cn)。学校将根据推荐情况进行评审、确定人选并发文公布。

四、其他

学校为优秀本科生实习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学院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浙工大发〔20225号)对教师进行奖励。

 

附件: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本科生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本科生实习指导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本科生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docx